《断·桥》,嘲讽了多年N五普法的失败啊?
文|庄志明律师
在网络浸淫已久,总习惯于内容为王,看电影也是如此的态度,对剧情有特别的苛求。
这个周末看了电影《断·桥》,我觉得对这部电影已经无所谓苛求了,内容粗制滥造,七拼八凑,写一篇影评的点都难找,剧情是典型的战五渣,直接放弃苛求了。
黄雀市大桥突然垮塌,桥墩中一副被活埋多年的人骨赫然惊现。死者女儿闻晓雨(马思纯 饰)为追查父亲死因,得到一个自称孟超(王俊凯 饰)的男孩协助,并携手走上探寻真相与复仇之路。渐渐地,他们发现,闻晓雨的养父朱方正(范伟 饰)很可能就是杀人凶手,而他背后似乎隐藏着惊天的秘密…
这是通稿的剧情简介,不要怪我剧透,电影从开始就自爆了:朱方正是犯罪嫌疑人。本以为电影后期会来个惊天逆转的呢,最后朱方正还是犯罪嫌疑人。
在宣发上,电影说是悬疑片,悬疑个屁啊?白痴都知道“坏人”是谁了,电影前五分钟就知道杀人犯了。
电影里的闻晓雨是研究生,属于高学历了,但她在面对父亲遭杀的事件上做出了匪夷所思、与其教育经历极其不匹配的行动——找真凶,白刀子进红刀子出,同态复仇。如此,她辛辛苦苦上研究生又为了何?这是2011年哦,虽说那时研究生已比较多了,但还不是如今研究生满大街跑,一片树叶落下来砸三个的时代。
女主人公闻晓雨是马思纯演的,8月13日马思纯曾发微博:
等黑夜过去,黎明就来了。
#断桥上映# 晓雨,今天见。
其后网上很快就爆出#马思纯往车窗外丢垃圾#的话题,然后又爆出#马思纯逆行被罚款300元#,最后收官是#马思纯就逆行道歉#的话题,一系列话题把马思纯忙得不亦乐乎,晕头转向。
我就纳闷了,8月13日马思纯主演的电影放映,紧接着一波又一波的关于马思纯的舆情究竟咋回事?难不成是配合《断·桥》搞宣发?蚊子肉也是肉,负面热度也是热度?
我上一次看到马思纯是在电影《第一炉香》里,那部电影放映后,马思纯遭到观众的集体群嘲,主要集中在“人太胖”,在我看来其实是臃肿。这次电影《断·桥》里马思纯我快认不出来了,形象好多了,肤白斯文火辣味,苗条身材气自华,观感愉悦。再加上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,马思纯确实好可爱啊。
但再可爱,你也不能违法啊。电影外开车逆行,电影里搞血亲复仇都是啥意思?血亲复仇的后果也是非常严重的,搭进去新交男友孟超一条年轻的生命。王俊凯难得演一次主角,一下子小命弄没了。
我记得电影里有一段孟超和闻晓雨的台词,孟超面对两条鱼,一条是死鱼,一条是活鱼,孟超说(大致意思):我是这条鱼(死鱼),你是那条鱼(活鱼)……孟超希望闻晓雨放下内心愚蠢的执念,好好生活。这才是年轻人该有的样子。
然而最终闻晓雨选择的是个人复仇,而不是把所有资料及时报告公安,给公安的侦破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。看电影时我就在想,电影的导演和编剧究竟想干什么,想告诉观众什么,导演和公安有仇?有网友开涮导演:没十年脑血栓写不出这剧情来。
《断·桥》的导演和编剧都是李玉,李玉的电影我看过《阳光劫匪》和《万物生长》,平心而论,这两部电影荒诞不经,特别是《万物生长》实在太臭太乱,不知所云,一头雾水。这次我走出影院手机上查了下电影《断·桥》的导演是李玉,一下子释然了。
中学辍学(又身负命案)的孟超屡屡希望报警,而研究生的闻晓雨却顽固坚持不报警,执念复仇,我不得不说,这是电影人对N五普法的隆重打脸。研究生文化的人还赶不上中学辍学的人的法律意识呢,这不是对教育的打脸?不是对N五普法工作的打脸?而且是打的不轻。
就现实情况来看,N五的普法确实也很狼狈(或许李玉深有体会),特别在网络上你会发现法盲比比皆是,法盲倒也罢了,关键还忒自以为是,颐指气使,动辄就是开微博法庭对这个案件指手画脚,对那个法律条款吹胡子瞪眼,好像自己很懂很明白的样子,其实是啥也不懂,啥也不明白。闻晓雨八成就是被微博法庭忽悠瘸了。
但实事求是说,电影也有可圈可点的地方,马思纯真的好看,这告诉我们一个质朴的道理,有志者事竟成,只要肯自律,只要愿努力,美妙身材不是梦。这才是给观众最有积极意义的地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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